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桂林市教育科学“十二五” 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3-04-27附属中学

                    [日期:2013-04-26] 来源:科研处 作者:张小雄

 

现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桂林市教育科学“十二五” 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的通知,请有意申报课题的老师务必于525日前按要求将材料上交科研处,不明之处请到科研处询问。

关于组织申报桂林市教育科学“十二五”

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广西教育规划纲要和桂林市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教育政策战略研究和基础教育研究,更好地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决策服务,经桂林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启动桂林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根据《桂林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出的研究内容,采取个人申报的形式确定立项。《指南》只提供选题范围和研究方向,申报人在具体确定课题时应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和个人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适度超前地进行选题。申请者既可根据《指南》内容选题,也可根据《指南》所提供的方向和范围选题。对《指南》范围以外的选题,如申请者认为确实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申报。

(二)立项课题要体现实用性、探索性和独创性。既要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注重现实问题的解决,又要紧跟教育教学发展的前沿动态;既要重视教育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又要注重教育科研的学术品位和理论高度;既要重视外地先进科研成果的引进学习,又要注重自我研发和自主创新。

二、课题研究周期及类别

(一)课题研究周期:本年度申报的集体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教师个人课题和决策性研究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桂林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其相关委托管理单位批准。

(二)此次申报的课题类别分为五类:委托重点课题、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和教师个人课题(D类)。

委托重点课题:围绕教育部课题《推进桂林市区域教育均衡的教师专业发展有效途径研究》确立的子课题,由各县区教育局承担,研究期限为12年,每项课题资助经费4千元,并设立课题成果奖。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是指在理论和实践上有较大价值,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能解决教育的热点及难点问题的;对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有重大作用的;有一定理论难度,在研究方法上有新探索的课题。2013年度资助经费重点课题计划设立2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4千元。

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是指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对全区或某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能解决部分地区或某教育阶段的实际问题,在理论、实践和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担研究经费。2013年度自筹经费重点课题计划设立70项,要求所在单位至少资助3千元作为课题研究经费。

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一般为普及型课题,规模小,周期短,突出教育科研的实效性。通过这类课题研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一些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关键与实际问题,并与教师的专业化成长相结合,锻炼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教育科研队伍,积累组织大型课题研究的实践经验,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担研究经费,要求所在单位至少资助2千元作为课题研究经费。

教师个人课题(D类):教师个人课题是以教师为研究主体、以教育教学的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推动教师专业成长为目的的课题。研究要求切入口小,研究内容单一,以叙事研究、案例研究和行动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研究周期1年。2013年度市级教师个人课题计划设立200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担研究经费,要求所在单位至少资助1千元作为课题研究经费。

三、申报名额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名额

为提高市级课题研究质量,2013年度课题立项实行总量控制,限量申报。申报名额如下:

各县(区)集体课题限报15项,教师个人课题限报15项。市直各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每校集体课题限报3项、个人课题限报3项。

(二)申报程序

1.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要根据申报名额数量,对本县区、本校申报材料进行筛选,确立本县(区)、学校的研究课题基础上,择优向桂林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申报。

2.各县区、市直各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的申报材料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填写汇总表,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报送桂林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申请人所在单位和各县(区)教研室要切实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所填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努力提高申报质量,按申报名额数量进行申报。

4.委托重点课题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直接报桂林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5.桂林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

6.材料报送地址:桂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科研室,

联系人:苏老师,电话:2855373

电子信箱:1287692562@qq.com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资格。

1.申报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研究小学和幼儿教育范畴的应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须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者的书面推荐。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在研的桂林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1.无独立见解的编著。

2.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已获得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自治区教育厅“十二五”教改立项及自治区其他厅级单位“十二五”课题立项的课题。

4.自筹经费项目单位无配套资金支持的课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申报人,不能承担“十二五”课题。

1.无正当理由自行终止所承担的“十五”、“十一五”规划课题的。

2.“十五”、“十一五”期间结项课题没有达到应有水平,未能通过专家鉴定验收的。

3.“十五”、“十一五”期间课题经费使用中有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

4.“十五”、“十一五”期间立项的课题,尚未结题验收的(申报招标重点课题的除外)。

(四)课题组成员人数。

原则上集体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6人。

五、课题申报时间和材料

(一)课题申报时间:2013425日至20135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桂林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双面打印,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2.《课题论证活页初评表》一式5份,双面打印。

相关申报材料表格可在桂林市教科所网站下载(网址:www.jks.cn登陆顺序:教科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课题申报网页)。

桂林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返还申报材料,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备日后结题时使用。

 

附件:1.桂林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

2.桂林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论证活页初评表

4.桂林市2013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

5.201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相关附件下载
temp_13042617466415.rar

 

 

桂林市教育局

201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