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0-24] | 来源: 作者:kyc |
各位老师:
根据市教人﹝2011﹞27号文件《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征文评比活动的通知》精神,桂林市教育局拟组织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征文评比活动。本次获奖征文可按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办法在自学学分中记分。论文上交时间是
征文要求
要求主题明确、观点鲜明、案例真实、有感而发,理论联系实际,行文规范,语言流畅,文体不限,字数在1500-3500以内。征文题目用二号宋体,一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仿宋体,正文中各级标题依次为:一、(一)、1.(1)。
征文应本人自撰,严禁网上下载等抄袭剽窃行为,如发现抄袭剽窃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
特别提醒:2011年度没有获得市级以上论文比赛二等奖的老师务必上交论文,便于学分审核。
科 研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