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关系的温馨提示

2013-04-27附属中学
[日期:2011-06-21]来源:  作者:
  我校人事档案统一由师大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根据师大相关政策规定,人事档案必须在师大保管,才能保证其相关待遇。为了今后晋升、入编、职称评审等能顺利进行,现特别提醒各位教职工,请尽量将个人档案关系转到我校,否则,后果自负。具体调档事宜,请到校办咨询。电话:266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