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广西教育学会第十二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2013-04-27附属中学
[日期:2011-03-17]来源:  作者:kyc

 

各位教师:

接市教科所的通知,要求组织参加广西教育学会第十二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我校将统一在415日上交,请各位需要参加的老师认真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活动通知的要求交至科研处田丰老师处(电话13978367090)。

文件原文如下: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了总结、奖励、宣传全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进一步调动全区学会各级会员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科研积极性,活跃全区群众性教育研究学术气氛,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广西教育学会定于今年上半年举行第十二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请各县(区)教育学会、市属各专业委员会、市区各中小学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和教育工作者参加此次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西教育学会直属专业委员会和各级教育学会的会员(欢迎广大教育工作者参与)在20094月至20113月期间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含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对策建议报告)和教学案例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论文内容要求: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研究、论述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有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观点鲜明,论述充分,立意新颖;语言流畅,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内容翔实,材料真实。

2.教学案例要求:教学案例必须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教学实录和教学反思(如有专家点评请一并附上)

3.所申报的论文和教学案例须为作者原创,严禁学术不端行为。属抄袭的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奖励。

4.格式要求:参评成果须在标题下写明所属地、单位及姓名,电子稿和纸质稿同时报送,纸质稿以A4纸、小四号字体印刷,一式二份,并在每份首页附上“申报表”。申报表可从广西教育学会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221.7.199.184(或WWW.gxjyxh.com.cn)。

三、评选程序

1.申报者可向所在县(区)教育学会或所属各专业委员会申报。由县(区)教育学会或所属各专业委员会汇总,列出目录(请按:题目、作者、单位顺序排列),审核成果是否符合评选范围后连同成果电子稿一并发送至我会秘书处电子邮箱(gljyxh@126.com),纸质稿送学会秘书处。

2. 如果县(区)教育学会因故无法统一组织申报的,也可由学校直接向我会秘书处申报。

接受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1418日。

四、经费

每项成果收取评审费50元。报送成果时一并缴交,由桂林市教育学会秘书处代收,以便统一上交。

五、奖励

本次评奖活动设一、二、三等奖,给获奖作者颁发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属多人合作的发给联合证书。

评奖活动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桂林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地址:桂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编:541001;联系人:谢琳老师;咨询电话:2855692;电子邮箱:gljyxh@126.com。)

 

附件:广西教育学会第十二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桂林市教育学会

2011316日 

 

广西教育学会第十二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2011年  月  日

题目

 

分类号

 

申报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内容简介:

 

 

 

 

 

 

 

 

 

 

 

 

说明:1.作者请按要求填写表内各项内容2. “内容简介”须写300字以内3.“分类号”A教育、管理(包括教师教育、教研、信息技术),B德育(包括思政、思品、班主任工作、心理),C语文D英语E文综(包括历史、音乐、美术、体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F理综(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G幼教4.此表可复印,并附在每项成果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