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7-08-22附中宣传处

       各县(区)教育局、文明办,市直属各学校(含民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教思政〔2016〕24号)精神,根据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现将桂林市教育局和桂林市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方案》下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桂林市德育工作示范学校和合格学校评估暂停)。


桂林市教育局           桂林市文明办
2017年5月2日

 

转发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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