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拟对我校室内校史馆装修工程进行校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室内校史馆1
2、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室内校史馆2
二、项目编号:
1、GXSDFZ-20211015001(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室内校史馆1)
2、GXSDFZ-20211015002(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室内校史馆2)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1、与校方充分沟通,对学校校史馆进行设计,并出具效果图。
2、按照效果图施工。
四、实施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五、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每个项目叁拾万元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广西区或桂林市政府采购协议单位并广西区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已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七、投标书内容要求:
▲注:以下各项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否则报价无效。
1.投标人封面(见附件格式);
2.目录(格式自拟);
3.投标函(见附件格式);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按附件格式填写);
7.服务承诺书(见附件格式);
8.本公司的简介;
9.本公司做过的类似案例(含图纸、效果图以及实际完工图)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2016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包装与递交:
1.投标人应按标书的内容要求将文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须将文件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
3.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撤回、修改报价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0月15日15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17时。
2、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楼二楼总务处207室(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0月20-22日内在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开标。本项目将由我校评审小组进行会议民主评审,不再邀请投标人参与,有需要会联系投标单位商量咨询相关事项。评审确定中标人后,再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十一、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发布媒体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官网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
十三、其他事项
招标服务期限、定点采购协议等其他未尽事宜自公布中标人结果后双方协商拟定。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 址: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
联系人:秦主任 杨主任
联系电话:15977335160 0773-2669982 /2669985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