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考试违纪处罚规定

2013-04-07附属中学
[日期:2003-12-09]来源:  作者: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任何违反纪律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学生在考试时有夹带、交头接耳、偷看他人答卷等违纪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理。

    二.学生在考场作弊,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1.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答卷者;

    2.交换试卷或传递答案,串通作弊者;

    3.考试过程中,借故离开试场,进行作弊者;

    4.试卷雷同,经评卷老师集体讨论审定确认作弊者。

    三.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监考价当场提出口头警告,如需取消某科考试科目成绩,需写明事实,报学校批准。情况严重者,学校将给予警告、记过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