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考试规则

2013-04-07附属中学
[日期:2003-12-09]来源:  作者:

 

 1.学生应以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的态度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努力考出好成绩。

    2.打预备玲后,一律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后无特殊原因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进行30分钟后才准离开试场,交卷后不准在场内外谈笑吵闹。

    3.试卷一律用蓝色钢笔和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4.考试时不准夹带书籍、作业本或纸条,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打手势或任何形式的暗示。凡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核实后,该科成绩记“0”分,德育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操行评定降一等。

    5.考试中途不得随便离开考场。必要时,需征得监考老师许可,并记录在案。

    6.考试时间终了,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上,迅速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