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积极开展全体师生晨读宪法活动

2015-12-04德育处

2015年12月4日,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依据桂林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的通知》要求,我校积极组织落实宪法的学习教育活动。今天早晨,在刘新来校长、陈艳书记的带领下,我校开展了全体师生晨读宪法活动。学校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个别章节、条款,印发给全体师生,利用晨读时间,组织学生集体朗读。书声琅琅、铿锵有力,宪法条文深入人心。

通过这一活动,增强了我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培养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




(文:谭彩云 图: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