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会要义 扎牢思想笆篱——我校党委召开第二次会议

2023-03-15附属中学

3月14日,我校党委在办公楼二楼党委办公室召开第二次党委会议,会议内容之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参加会议的有党委廖宏伟书记、李林波校长、王华奇副校长、潘春林副校长、周小龙副校长和雍鼎元主任、黄世杰副主任。会议由廖宏伟书记主持并领学。

图注1  廖宏伟书记主持会议并领学

图注2  李林波校长讲话

廖宏伟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指出,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廖宏伟书记表示,认真学习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它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注意不触碰我们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红线”。

廖宏伟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时强调,党的问责工作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集体决定、分清责任。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法不明则不治,不行则不严”,问责条例就是以“明”的制度维护党的权威,以“严”的问责唤醒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从而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压力的层层传导下和制度的鞭策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廖宏伟书记在领学时注重联系我校的实际管理工作,联系工作中的风险点,深入浅出,晓之以理,娓娓道来,让参会人员受益匪浅。

李林波校长、王华奇副校长、潘春林副校长、周小龙副校长在谈到学习收获时表示,通过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内在要求,进一步扎牢自己的思想篱笆,履职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警钟长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党委会还研究了其他重要事项。

(图/文:梁德活  编辑:黄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