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1广西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3-04-07附属中学
日期:2011-05-22]来源:  作者:kyc

各县(区)教研室、市区各学校:

接广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广西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评比活动的要求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教师自愿参加此项活动。

 

 

桂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155

 

附:关于举办广西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附:

关于举办广西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科所、县(区)教研室:

    为推进广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积极为广西中小学教师搭建教育教学发展平台,展示广大中小学教师在新课改理念下的教育科研成果,荟萃交流教研教改经验,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经我中心研究决定,于20117月举行广西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评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广西中小学教育工作者、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

二、参评内容

1.有关素质教育、新课程探索、教材教法、教学改革、经验总结等各学科理论与实践方面内容的论文或研究报告。

2.有关学校管理、师德建设、班主任工作等管理方面内容的论文或研究报告。

3.有关各学科校本教材、教学设计、教育叙事、教学课例(光盘)等。

4.各类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报告。

三、参评要求

1.参评成果具有原创性,如在各级报刊、杂志等公开刊物上已发表请注明。

2.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不退。

3.格式要求:

①参评文章封面应注明文章类型(如“论文”、“研究报告”、“教育叙事”、“教学设计”等),写清题目、作者姓名、学校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②参评光盘盘面应注明作品类型(如“教学课例”、“教学软件”等),写清题目、作者姓名、学校名称等。内附500字以内的简要说明文件(包括作者详细信息、作品创作思路、使用说明等)。

四、评奖办法

1. 由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各类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按比例评出一、二等奖,及优秀成果奖若干名;由广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颁发荣誉证书,并颁发相应省级继续教育学分7分、5分。

2. 各市教科所(教研室)组织参评,活动组委会不接收个人申报。对组织得力的单位将授予“最佳组织奖”或“优秀组织奖”。由广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颁发荣誉证书。

五、报送要求及有关事项

1请本校教师需要参加活动的老师于6月15日前按照要求交至科研处。统一使用电子版。

2.截止时间:2011615日。

3.评 审 费:35/每项参评作品。用于评审、邮费、证书等费用开支。

 

科研处

2011年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