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废旧物资的处置,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现我校拟遴选1家有相关资质的回收服务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废旧物资回收服务
二、项目编号:GXSDFZ-20240624001
三、招标内容
(一)废旧回收范围:
1、学校(高中部校区)部分废纸、杂物;
2、学校(高中部校区)部分废旧家具、废旧设备等。
(二)服务期限:两年,服务期限满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另行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经证实存在问题的,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三)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废旧物资回收学校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及管理办法另行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商业信誉、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有连续五年以上从事类似废旧回收工作经历,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回收价款合理公道,缴款及时,服从学校指挥,不损坏学校设施,维护校园安全;清运响应迅速,清理现场整洁,保障清运安全,社会声誉和业绩较好;
(四)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凭缴款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如无违约行为,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中标人如有一下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另选投标单位:
1、中标人不按要求与招标放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
3、经调查证实有串标行为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书内容要求:
▲注:以下各项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否则报价无效。
1.投标人封面(见附件格式);
2.目录(格式自拟);
3.投标函(见附件格式);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按附件格式填写);
7.投标报价表,主要为常规办公、生活的废旧物资回收价款表、管理费等其它投标人认为对本次投标有利的说明;
8.服务承诺书(按格式填写);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包装与递交:
1、投标人应按标书的内容要求按顺序排列文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须将文件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
3、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撤回、修改报价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6月24日1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7时。
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楼二楼总务处207室(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7月1日-6日内在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开标。本项目将由我校评审小组进行会议民主评审,不再邀请投标人参与。评审确定中标人后,再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九、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发布媒体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官网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服务期限、定点采购协议等其他未尽事宜自公布中标人结果后双方协商拟定。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 址: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
联系人:杨老师 梁老师
联系电话:15977335160 13457651186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