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特长生招生方案

2025-05-29附属中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五育并举,切实推行素质教育,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科技创新、艺术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桂林市直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今年拟招收体育类、艺术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共22名(具体名额以教育局批复的自主招生指标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桂林市市区(不含临桂区)各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在市区);

 (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

 (三)初中阶段体育、艺术、科技创新赛成绩要求及拟招名额:

 1.体育竞赛类7人(田径、乒乓球、羽毛球、 游泳、跳水、武术、棋类 及自治区中学生运动会所设竞赛项目等):

 (1)个人项目。市级竞赛第一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 竞赛前六名;代表桂林市参加区运会获前五名及代表广西参加全 运会的运动员。

 (2)集体项目。定向招收具备篮球、足球、排球等项目特长 生的学校,应将招生计划上报至中考领导小组统筹确定。篮球、足球、排球市级竞赛前二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其他集体项目市级竞赛第一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代表桂林市参加区运会获前四名及代表广西参加全运 会的运动员。 以上各项均要求申报者个人在其中属于主力人员。

 (3)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


 2. 艺术比赛类 6人【独唱、独奏、独舞、合唱、表演唱、戏剧(含 戏曲)、群舞、书法、绘画等】

 (1)个人项目。获市级比赛一等奖、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 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合唱、表演唱的最佳领唱,戏剧(含戏 曲)最佳表演奖,群舞中的最佳领舞等。(仅限于桂林市教育局举 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合唱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部举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集体项目。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 上,并且个人在其中属于主要演员。获教育部主办的中小学生艺 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一等奖的全体学生;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一等奖的学生( 由获奖学校确定 不超过 20%的学生)。


 3.科技作品创作和发明创造类9人 

 (1)科技创作作品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 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

 (2)参加科技类竞( 比)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 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

 (3)有关发明创造获得国家认可的个人专利。


 备注: 1.如出现某个类别未招满的情况,可以调整到其他类别。

 2.比赛指由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举办或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共同举办的竞赛。其中,体育比赛仅限于政府举办的全国、全区、全市运动会,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自治区体育局举办的年度锦标赛,市教育局和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比赛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童声合唱节,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其中书法、绘画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现场书法、绘画比赛。   

 2.在符合报考条件1.2点条件的前提下,具备条件3中任何一项,可获得特长生申报资格,参加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体育类、艺术类、科技创新能力测试, 并通过遴选。


 二、报名、录取办法:

 1.凡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原则与程序的考生,请于6月3日前带相关材料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报名审核,符合我校招生条件者,接到通知后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参加遴选测试。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4795974530

 联系人:雍老师  联系电话:18607730675


 2.报名须备材料: 

 (1)特长生录取审批表。

 (2) 体育、艺术、科技竞赛(发明)的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证明须加盖政府或行政部门公章。

 (3)市区(不含临桂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


 3.录取办法:通过我校测试,上报市教育局公示。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