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采购制度,拟对我校医药用品类、水电耗材类、劳动工具类、办公文具类等四类用品定点供货商进行校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内医药用品类、水电耗材类、劳动工具类、办公文具类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医药用品类:20250625001 水电耗材类:20250625002
劳动工具类:20250625003 办公文具类:20250625004
三、采购内容:
医药用品、水电耗材、劳动工具、文具用品,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请下载对应品类的清单。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本次采购实行物品单价报价,年采购量可参考报价单最后1列年采购量,药品类不提供年采购量参考,无预算总金额。
五、本次定点供货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其中本次报价物品在服务期间需按投标价供货,如有变动须提前向校方提出申请,并且价格不得高于本区域同类物品的市场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广西区或桂林市政府采购协议单位并在广西区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已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优先考虑,如有与桂林市其他单位有定点供货协议的可提供相关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6. 具有本次以上采购货物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其中药品类须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7.具有多项经营资质的供应商最多可参加两项投标,且需按项目编号分别参加投标,本次招标按四个项目编号分别确定1家中标人。
七、投标书内容要求:
▲注:以下各项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否则报价无效。
1.投标人封面(见标书附件格式);
2.目录(格式自拟);
3.投标函(见标书附件格式);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按标书附件格式填写);
7.广西区或桂林市政府协议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必须项);
8.可提供曾经进行过类似本次招标服务项目的案例;
9.投标报价表(按招标清单报价表填写);
10.服务承诺书(按标书附件格式填写);
1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202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包装与递交:
1.投标人应按标书的内容要求按顺序排列文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须将文件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 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
3.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撤回、修改报价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7时。
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楼二楼总务处207室(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7月7日前在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类开标。本项目将由我校评审小组进行会议民主评审,不再邀请投标人参与。评审确定中标人后,再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十一、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发布媒体: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官网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
十三、其他事项:
招标服务期限、定点采购协议等其他未尽事宜自公布中标人结果后双方协商拟定。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 址: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
联系人:杨老师 梁老师
联系电话:0773-2669982 13457651186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此次招标附件:
附件2-水电耗材类清单.xls
附件1-医药用品类清单.xls
附件4-办公文具类清单.xls
附件3-劳动工具类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