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校区食堂粮油配送招标公告

2025-06-30附属中学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校区食堂粮油配送招标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校区位于桂林市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现有在校师生2000余人。根据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 学校的食堂由本校独立经营,

  为保障师生食品安全,物美价廉,现对外公开招标优质配送公司。


  一、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校区粮油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0630001


  三、采购内容:大米、食用油

 (一)大米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1)提供的大米须符合国家GB/T 1354-2018标准。

 (2)不得提供重金属超标、受污染、发霉、变质的大米,不得使用陈化粮加工的大米。

 (3)供应的大米要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严禁提供变质变味、过期、假冒伪劣的产品。

 (4)大米必须有国家认可的SC标志。每批次的大米必须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

 (5)产品规格:25kg

 (二)食用油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1)提供的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GB/T 1535-2017标准,非转基因,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新鲜不变质,无污染等,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2)供应的食用油要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严禁提供变质变味、过期、假冒伪劣的产品。

 (3)盛油容器为一次性塑料桶容器,外盖和内盖齐全。外包装要标示清晰、保持完整、干净卫生,不能出现桶体破损、变形等。

 (4)食用油必须有国家认可的SC标志。每批次的食用油必须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

 (5)产品规格:20L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本次采购实行物品单价报价,年采购量可参考报价单最后1列年采购量。


  五、本次定点供货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其中本次报价物品在服务期间需按投标价供货,如有变动须提前向校方提出申请,并且价格不得高于本区域同类物品的市场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依法设立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良好信誉的大桂林市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或配送公司,公司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粮油批发或零售资质等。

 4、证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车辆登记证、近期产品检测报告及食品安全相关证明等。

 5、具备仓储能力,需提供产权或租赁合同证明(在桂林市区具有自有的或租赁期≥2年的仍在有效租期内的生产或经营场所,且面积≥1000㎡以上)

 6、具备配送能力,需提配送车辆清单(配置3辆物资供应配送车辆,车辆需提供属于投标人名下的车辆行驶证)。

 7、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在1000万以上。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七、投标书内容要求:

 ▲注:以下各项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否则报价无效。

 1.投标人封面(见标书附件格式);

 2.目录(格式自拟);

 3.投标函(见标书附件格式);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按标书附件格式填写);

 7.广西区或桂林市政府协议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必须项);

 8.可提供曾经进行过类似本次招标服务项目的案例;

 9.投标报价表(按附件一格式填写);

 10.服务承诺书(按标书附件格式填写);

 1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202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包装与递交: 

 1.投标人应按标书的内容要求按顺序排列文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须将文件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 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

 3.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撤回、修改报价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6月30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7时。

   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楼二楼总务处207室(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7月7日前分类在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开标。本项目将由我校评审小组进行会议民主评审,不再邀请投标人参与。评审确定中标人后,再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十一、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发布媒体: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官网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


  十三、其他事项:招标服务期限、定点采购协议等其他未尽事宜自公布中标人结果后双方协商拟定。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  址: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

 联系人:杨老师  梁老师

 联系电话:0773-2669982   13457651186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附件1-报价单.xls

附件2- 投标附件资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