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特长生招生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五育并举,切实推行素质教育,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科技创新、艺术教育工作,根据《桂林市教育局中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 2026年桂林市直属及临桂区所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工作的通知》【市教中考(2026)5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今年拟招收体育类、艺术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数名(具体名额以教育局批复的自主招生指标为准)。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详见《桂林市教育局中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 2026年桂林市直属及临桂区所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工作的通知》【市教中考(2026)5号】。
2.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
(二)单项条件
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体育竞赛、艺术比赛和科技作品创作、发明创造等活动成绩突出的, 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以下单项条件中任何一项者, 可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报名。
1.体育竞赛类(田径 、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 、羽毛球、网球、举重、游泳、跳水、射击、武术、体操、艺术体操、棋类及自治区中学生运动会所设竞赛项目等)。
(1)个人项目。市级竞赛第一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 代表桂林市参加区运会获前五名及代表广西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
(2)集体项目:招收篮球、足球、排球等项目特长生的学校,应将招生计划上报至中考领导小组统筹确定。篮球、足球、排球市级竞赛前二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其他集体项目市级竞赛第一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代表桂林市参加区运会获前四名及代表广西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以上各项均要求申报者个人在其中属于主力人员。
(3)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
2.艺术比赛类【独唱、独奏、独舞、合唱、表演唱、戏剧(含戏曲)、群舞、书法、绘画等】
(1)个人项目:获市级比赛一等奖、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 合唱、表演唱的最佳领唱,戏剧(含戏曲)最佳表演奖,群舞中的最佳领舞等。(仅限于桂林市教育局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合唱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部举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集体项目: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并且个人在其中属于主要演员。获教育部主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一等奖的全体学生; 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一等奖的学生(由获奖学校确定不超过 20% 的学生 )。
3.科技作品创作和发明创造类
(1)科技创作作品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
(2)参加科技类竞(比)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
(3)有关发明创造获得国家认可的个人专利。
以上各类比赛指由设区市以上(含)政府举办、设区市以上(含)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与其他行政部门共同举办的比赛。其中,体育比赛仅限于政府举办的全国、全区、全市运动会,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自治区体育局举办的年度锦标赛,市教育局和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比赛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童声合唱节, 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书法、绘画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现场书法和绘画比赛。
在符合基本条件(一)的前提下,具备条件(二)中任何一项,可获得特长生申报资格,参加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体育类、艺术类、科技创新能力测试, 并通过遴选。
二、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按照桂林市教育局下达的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1%--5%。
三、报名、录取办法
(一)凡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原则与程序的考生,请于6月3日前带相关材料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报名审核,符合我校招生条件者,接通知后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参加遴选测试。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4795974530
(二)报名须备材料:
1.特长生录取审批表。
2.体育、艺术、科技竞赛(发明)的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证明须加盖政府或行政部门公章。
3.市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
5.录取办法:通过我校测试,上报市教育局公示。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6年5月29日